車輛如果未繳納使用牌照稅就貿然上路,現在已有自動車牌辨識系統協助查緝,雲林縣稅務局呼籲車輛使用人,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遭罰。
雲林縣稅務局長張永靖指出,雲林縣106年度使用牌照稅開徵車輛23.9萬輛,到5月底為止仍有少數車主尚未繳納,稅務局將於6月底前寄出雙掛號催繳單。
張永靖說,如果屆期仍未繳納,將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欠稅車輛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將以違反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除原有本稅,將裁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
他指出,現行查緝未完稅車輛使用公共道路,除了交通違規記錄、國道ETC通行費、公有停車場車費未繳納記錄等,各縣市稅捐稽徵機關在交通要道架設數位攝影機,透過車牌辨識系統自動追查。
張永靖指出,透過自動車牌辨識系統,欠稅、逾檢或註銷車輛行駛道路,將自動通報車籍所在稅捐地稽徵機關舉發裁罰。
張永靖表示,自動車牌辨識系統查緝效果佳,近幾年查獲的違規車輛,每年都在5000輛以上,呼籲車輛使用人如期繳納,若因未定期驗車等因素而遭註銷牌照,應先到監理機關驗車並重新完稅領牌,才可上路。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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