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今天表示,同婚法制化,立法院將啟動的臨時會可能無法列案,要等下會期才能審議,但法務部指同婚要修112項法律根本多此一舉、無意義。
尤美女5月31日召開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攸關同婚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各版本朝野協商未果,被問及臨時會是否可能處理同婚修法或立法?尤美女受訪說,可能要等立法院9月開議後,最快下會期才能審議。
她說,大法官已解釋得很清楚,同性結婚就是配偶關係,就算不改法條,還是可適用,同性結婚不影響異性婚姻,不論夫對妻或妻對夫,反正就是配偶雙方,法務部稱因同性婚要改112項法律、更改名稱,這是多此一舉、沒意義,她提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5條條文,關鍵條文僅3條。
尤美女表示,在不改名稱前提下,開宗明義就說,同性與異性婚姻權利一樣。雙方既然是配偶關係,連繼承都不用改,社會法規也都不用改,本來就是配偶,這是經討論變動最小的修法版本,但法務部又回原點,增加同婚法制化橫阻。
她說,即使大法官做了符合國際潮流與人權高度的解釋,但「法務部一直無法跳脫傳統異性戀婚姻的架構與思維」。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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