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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藝基金擬增政府捐贈 鄭麗君:107年落實


發佈時間:2017/05/31 13:15
最後更新時間:2017/05/31 13:15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草案,增訂基金會經費來源之一是政府編列預算的捐贈。文化部長鄭麗君說,捐贈規模將提升至新台幣3億元,明年落實。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午初審通過「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簡稱國藝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會議主席、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裁示,全案完成初審,但須交付朝野協商。

 

初審條文草案規定,董事或監事,任一性別分別不得少於各該總人數1/3;監事人數,1人。

鄭麗君會後受訪表示,召委、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表示,希望9月立法院開議後盡速完成三讀,有利於文化部明年捐贈國藝會專案預算,預算捐贈有兩個目的,擴大國藝會對藝文發展的支持,讓國藝會有更充足預算支應。第二,落實「臂距原則」,政府對藝文一般性補助由中介組織進行,減少政府直接進行創作補助所產生的政治引導。

鄭麗君說,目前各國都設有中介組織以基金會形態做為「臂距原則」落實方向之一,台灣也走向這個潮流,透過修法落實「臂距原則」,支持藝術發展的理念。
 

「未來文化部與國藝會將在補助上分工」鄭麗君說,一般性及創作補助由國藝會進行,文化部著眼於政策性補助,例如支持青年創業發展等,減少文化部相關補助工作,文化部心力轉往催生藝文發展生態系,這是推動藝文發展政策轉型一個重要項目。

鄭麗君說,目前會將每年約2億元的預算擴增至3億捐贈給國藝會,明年預算就會落實。 (中央社)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政府#預算#捐贈#藝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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