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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服員不再過勞 超嚴規定全球排名恐前3


發佈時間:2017/02/13 09:42
最後更新時間:2017/02/13 09:42
圖/TVBS
圖/TVBS

去年華航空服員抗議過勞而罷工,嚴重影響旅客權益。民航局上週預告「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上半年就會實施,民航局說,這套法規嚴格程度,可能排進全球前3名。

民航局說,這套有關飛航組員與客艙組員疲勞管理的法案修正,在華航空服員罷工前就已開始作業,邀集相關勞工團體、職業工會、所有航空業者與勞工主管機關等代表共同參與,歷經8次公聽會討論才完成草案。

 

根據新修正的草案內容,客艙組員執勤期間從原本連續30天不得超過210小時,修正為連續28天不得超過190小時。

民航局說,客艙組員執勤期間,包含:會議、訓練、飛航中輪休、地面停留等時間,相較勞動基準法每月30日工作時間加計加班約230小時的限度更嚴格,客艙組員絕對有充分休息時間。

另組員在飛航執勤前或後必須休息的時間,也從10小時增為11小時,新增飛航區域時差4小時以上,至少應休息18小時。
 

民航局說,在公聽會論過程中,勞工團體與空服員職業工會反對將勞資可另行協商條款加入,法規相對不具彈性,與歐美先進國家對客艙組員的工時限制相比,少了一些公司營運彈性,台灣新的法規就算不是全球數一數二嚴,也可排進全前3名。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重點,還包括:夜間飛航(紅眼)派遣限制不得連續超過3次;考量組員作息的生理時鐘,飛航執勤期間限度從上午報到的14小時,逐步遞減至凌晨報到的9小時。

根據民航局對紅眼航班的定義,只要從報到開始到飛航任務結束,有跨越凌晨2時至5時的航班。(中央社)
#空服員#過勞#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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