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有很多產品宣稱添加藥材,或是飲品也會在品名上直接印出藥品名稱,廣告上也說可以天天喝,但是曾經是醫師的立委林靜儀就說,這類產品都有中藥的固有成方,其實不適合天天喝,就算要使用,也要有醫生建議用量,再加上這類產品大部分登記為食品,容易讓消費者混淆,因此就研擬提案,未來這類產品規範要更嚴格,就算是食藥兩用,也要明確標示為「藥品」。
紅豆水、薏仁水咕嚕咕嚕喝下肚,愛美女生對這類飲品一定不陌生。
飲品廣告:「跟我一起天天喝,你也可以跟我一樣,越喝越漂亮。」
看到美麗女星都喝這款,號稱天天喝,可以養顏又美容,瓶身上也說一天來一瓶。
民眾:「感覺很健康,好像網路上會說天天喝滿有效的。」
怎麼喝都聽廣告說,現在立委要提案,這類號稱有食療的產品,以後要避免天天喝、天天吃這個廣告詞。
藥妝店員:「一天要吃5顆,每天吃。」
現在很紅的薑黃,不說你可能不知道,薑黃其實不是保健食品而是中藥,但是包裝卻是標示為食品,也容易讓大家以為多吃多健康。
立委林靜儀:「它在販賣的時候,是以食品來登記販賣,使用中藥的固有成方,這個可能會對於民眾有一種暗示,他是在使用中草藥的某一些療效。」
架上看過去有枸杞、蔘蜜、毛根,全是中藥材,立委認為除了立法規範,也建議食藥署,未來含有藥物產引不能登記為食品而是藥品,還有一天一瓶也不行,最好要印上專業醫師的飲用方法。
食療飲品液體、粉末都有賣,食藥署表示,若是食藥兩用,目前允許標示為「食品」,但不能宣稱療效,台灣人愛用食療,立委希望法規再嚴格一點,就怕日後出事,恐怕最沒保障的還是消費者。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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