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李慶安具有雙重國籍,被指控詐領上億元薪資,台北地院一審判刑2年,李慶安不服提出上訴,高院二審判決大逆轉,認為李慶安在參選立法委員及市議員都有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既然通過了主管機關認證,就沒有詐欺的問題,改判無罪定讞。
前立委李慶安 (2010.02.06):「對於這樣的罪名,我實在是無法接受。」
沒幾句話就聲淚俱下,因為雙重國籍案,李慶安一審被判刑2年,認為自己不是詐欺犯,因為擔任立法委員和市議員期間,拿到的薪水通通都是合法取得,不滿法官判決提出上訴,如今高院二審宣判,結果大逆轉,李慶安獲判無罪定讞;法官認為,李慶安參選時已經繳交身分證明文件,當時通過了主管機關的認可,合法參選,當然就沒有詐欺的問題。
李慶安委任律師蔡士祺:「從高等法院的判決可以證明,李慶安委員在執行職務期間,她所領取的稅公費,都是執行職務的實質對價,並沒有詐取台灣人民任何一毛錢。」
雙重國籍事件爆發後,李慶安被撤銷立委資格,判決出爐後,他透過律師表示,打官司這幾年,心情始終隨之起伏,如今無罪定讞,感謝司法還了清白,也期待能有個全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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