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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犯也帶電子腳鐐 法務部:研議當中


發佈時間:2015/06/03 14:3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法務部正在研擬擴大「電子監控」的適用對象,除了目前的性侵假釋犯之外,針對家暴犯、吸毒假釋犯還有酒駕犯等,也都在研議中,法務部強調,電子腳鐐主要是監控行蹤,發揮嚇阻作用,只是把酒駕犯也列入研擬範圍,大部分民眾聽了都覺得很錯愕。


性侵犯出獄戴電子腳鐐,目的是要監控行蹤,避免再犯。

法務部研議,將擴大電子腳鐐適用範圍,對象是再犯率很高的包括家暴、吸毒還有酒駕。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那是一個行蹤並不是說用一個螢幕,像電影所演的天眼或是全民公敵,有一個螢幕看到你在做什麼,是看不到的,監控行蹤是讓他心理上有所壓力,有所節制。」

到底電子腳鐐要用在哪些罪犯身上,法務部強調還沒有定調,不過外傳為了紓解監獄擁擠的問題,法務部早有以電子監控取代部分輕罪或短期入監服刑的想法,只是想把酒駕犯也納入,大部分民眾聽到很錯愕。

民眾:「酒駕,他什麼時候要去喝酒你不知道,上腳鐐會不會太扯了,本末倒置,已經違反憲法賦予我們人民基本權利。」

電子腳鐐在監控犯罪上,比如,侵犯不得靠近學校等地方,但喝酒哪裡都可以喝,家裡可以喝、找朋友可以喝,公園、路邊通通都能喝,跟蹤他的去處跟能不能阻止他喝酒開車似乎沒有影響。





#酒駕#電子腳鐐#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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