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和前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婚外情的鄧香妹母女,恐嚇案上午開庭,縱然檢方採驗張怡華和辜振甫的DNA不符,但鄧香妹母女仍堅稱和辜振甫有親子關係,懷疑DNA檢體有問題。
即使DNA檢驗結果,張怡華不是辜振甫的女兒,母女倆因而被依恐嚇罪,起訴求刑3年和5年,但面對鏡頭,兩人還是覺得委屈,認為檢方的DNA採樣過程有問題。
自稱辜振甫私生女張怡華:「我一直相信媽媽,他就是我父親,所以我覺得我一定是他女兒。」
辜家委任律師張耀明:「是不是還要經過鑑定,或是她認為有什麼是她更信賴的鑑定機構,我想這要由法官來認定。」
士林地院上午開庭,針對鄧香妹母女從民國81年開始,前後向辜家要了一億多的生活費和兩棟房子,到底是不是恐嚇取財,鄧香妹強調,這是辜老主動給的贍養費。
自稱辜振甫情婦鄧香妹:「辜振甫先生這個錢,他是心甘情願很願意給我這個錢,我跟他有一段情。」
拿出當時的恐嚇手稿,鄧香妹指稱,內容是前台泥副總經理莊惠鼎授意修改,他們是聽命行事,沒有恐嚇的意思。
鄧香妹母女要求,以證人身份傳喚莊惠鼎,但一封信具有多少證據力,還要看法官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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