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運動法》政院拍板 設狼師查詢系統、國小禁設體育班
- 記者:陳正敬
- 發佈時間:2026.09.03 14:13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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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3 14:13
行政院長卓榮泰在院會拍板國民體育法修法。(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院會今(3)日通過《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運動部表示,法案名稱修正為《國民運動法》,修正方向納入全齡運動、運動產業、體育班轉型與運動平權等多元理念,力求建構更安全、平等的運動環境。其中不適任的教練將列為「消極資格」,透過查詢系統可以將不適任人員阻絕在運動場域之外。
狼師哪裡逃!不適任教練將上網供查詢
運動部說明,落實全齡兒少保護與不適任人員退場,建構查詢系統。將性侵害、嚴重霸凌、體罰或授意選手使用禁藥等行為列為「消極資格」,並提升至法律位階。未來透過查詢系統,學校、家長及企業均能主動上網查核,即時將不適任人員阻絕在運動場域之外,提供安全友善的運動環境。
為了完備適應運動專屬保障,落實運動平權與社會共融。新法增設「適應運動」專章。未來各級政府將編列專款預算,提供無障礙運動場地、設備、輔具支持與專業人員協助。同時,也鼓勵一般的運動賽事和活動增設「共融參賽組別」,以運動促進社會共融共好。
將推動體育班轉型
明確教育部與運動部權責分工,將推動體育班轉型。明定學校應建立體育班學生的正常學習督導機制,避免過度訓練與出賽。此外,國民小學體育班自行政院核定之日起將不再新增設班,現有的體育班將依政策循序漸進朝「社團化與社區化」發展,讓國小學童能真正享受運動的樂趣,擴大運動參與的普及性及多元性。
為配合推動「運動產業發展」政策目標,明定各級主管機關應促進運動產業創新、培育人才等,期透過運動產業發展及科技應用研究成果,促進產業成長及提升產值。
另外,未來將以大型國際賽事為核心平臺,積極推動重要賽事在臺灣舉辦,藉此強化臺灣的全球能見度。此外,為厚植臺灣在國際體壇的影響力,將系統性培育具備外語、法規與國際事務能力的專業運動外交人才,積極輔導並爭取國人擔任國際運動組織的關鍵決策職務,以運動軟實力讓世界看見臺灣。
運動部表示,草案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將送請立法院審議,運動部也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全力爭取立法委員支持,盼能儘速完成修法程序,強化國民運動整體推展。
卓榮泰:體育行政提升至運動治理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院長卓榮泰裁示,行政院在114年9月9日正式成立運動部,落實賴清德總統的競選政見,迄今將屆滿一年。本次運動部所提出115年到118年新版的「運動產業發展綱領」,將政府高度及政策由體育行政提升到運動治理的層級。以「運動進入生活,生活創造產業,產業支撐永續」為願景,並以「智慧、夥伴、普及、制度、人才及永續 (SPORTS)」六個字發展為六大策略,跨部會協力推動新時代的運動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