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爭議不斷,其中針對交通部評選遠通為第一名優先廠商,引發被評選為第二名的宇通資訊不滿,提告要求撤銷決議,高等行政法院下午判決,交通部需撤銷遠通的優先權,重新審議評選。而高工局晚間臨時召開記者會,表示要等到收到判決書,才決定是否上訴。
ETC電子收費系統的建置營運案,第二名的宇通公司沒得標,還提出行政訴訟,槓上交通部,高公局兩項敗訴,但委任律師不服。
高公局委任律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用違反所謂的原則,所謂的公平原則是非常抽象的,判決裡面如果沒有具體的指出,究竟行政機關有什麼違法之處,這樣的判決是沒有說服力的。」
ETC電子收費BOT案,當初吸引7家廠商競爭,而獲得評選第一名的遠通,卻引發不滿,評選第二名的宇通資訊認為,遠通的資格和條件都不是最好的,甚至認為高公局都沒有提出協商條件,因此提出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宇通勝訴,交通部必須撤銷遠通的優先權,重新評選。
但ETC已經上路,在新的評選結果還沒出爐前,遠通還是得繼續已承接的業務;而高公局也表示,要等收到判決書之後,才決定要不要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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