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偵辦縣長鄭永金涉嫌貪污案,昨天晚上經過地院合議庭4個小時的辯論後,法院以涉嫌貪污證據不足的理由,將鄭永金當庭釋放,同時退回1百萬元的保證金。
今天凌晨2點50分,鄭永金一臉輕鬆的走出地方法院,守候在法院外的家屬和支持者,上前為鄭永金加油打氣。
新竹地檢署是在2月27日,以鄭永金涉嫌貪污為由聲請羈押,雖然被駁回,不過隨後地檢署又提出抗告,高院發回更審。但是經過這次地方法院4個小時的合議庭辯論之後,還是以證據不足,將鄭永金當庭開釋,連之前1百萬元交保的保證金都一併退還,鄭永金面對鏡頭,痛批檢方搞不清狀況。
新竹縣長鄭永金:「像這一次,我們真的感到非常遺憾,身為檢調人員,他不但是沒有保護合法的公務員,而且用他不了解行政程序的過程,對我們公務員做完全的曲解。」
檢方說,未來不排除再度提出抗告,不過若是沒有蒐集到足夠的證據,恐怕一切都還是,白忙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