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今天繼續猛打馬英九財產問題,針對馬英九強調捐出所有的選舉補助款,不過根據馬英九自己提供的財產明細,第二次的選舉補助款,卻有4百萬沒有捐出來,徐佳青質疑馬英九的誠信問題,不過馬英九輕鬆回應,要市議員把2次市長選舉的補助款合起來算,馬英九不但全數捐出,還倒捐了72萬。
台北市長馬英九(2006.5.12):「但是我捐出去的捐款呢,已經超過5千萬了。」
台北市長馬英九 (2006.5.19):「選票的補助啊!通通都捐給我自己設立的基金會,這不是事實啊!我還捐給其他很多的單位。」
就是抓住馬英九自己說過的話,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再拿出馬英九提供的財產資料比對,質疑馬英九這回露出馬腳。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徐佳青:「他(第二次)的選舉補助款呢?從2200萬增加到2476萬,那麼他捐給敦安基金會,捐給新台灣人基金會,只有他自己名字的部分,各1千萬2筆,這3筆4筆加起來呢,總共只有2060萬,這個餘額叫做410萬,馬市長說他沒有1塊錢留下來,全數捐出了,這就造成他說話不實,有欺騙的嫌疑。」
馬英九:「有4百多萬是選舉的錢,這是選舉經費的補助,但是如果你看2次選舉補助款的話,反而變成我們超支了,我們還是超支72萬。」
對於市議員的指控,馬英九心裡早有數,數字記得很清楚,一一回應,不過馬英九捐款時用的名字,市議員也認為別有用心。
徐佳青:「有很多筆是用周美青的名義捐出的,必須要用周美青的名義來捐出這些款項,他在當年才能達到所謂節稅的功能。」
馬英九:「沒有,因為我本來就不要(留補助款)。」
針對馬英九的財產,市議員連開3天記者會,要證明馬英九雖然沒有違法,但是不沾鍋不是聖人,和一般的政治人物沒有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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