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偵辦國務機要費,可能以「被告」身分傳訊陳水扁總統!由於總統具有司法豁免權,即使列被告,在位期間也不會有任何刑責,查黑中心認為總統還是有必要提出解釋,時間最快就在8月底。
國務機要費,檢調到底要怎麼查?不排除將陳水扁總統列為被告,對此總統府還是老話一句,尊重司法。
總統府發言人李南陽:「總統也講過,他願意以負責任的態度,樂於向檢調來做說明國務機要費,所以不管他用什麼身分,他都願意接受檢調的約談,不管什麼身分,這部分還沒被證實。」
司法當然要尊重,因為即使把總統列為被告,只要陳水扁在位的一天,要起訴、判刑,根本不可能。
律師魏憶龍:「他列為被告的時候,他被追訴的犯罪,如果是內亂外患罪以外,那麼憲法上規定,他不受刑事上的追訴,他有豁免權。」
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主要分為3大階段,除了陸續約談20多名當事人,比對證詞外也針對查扣相關發票和帳冊,進行了解。
另外也將案件中重要的關係人,台灣紅的老闆娘李慧芬請回台灣,到案說明。
總統將成為下一波偵查目標,查黑中心不排除最快在8月底約談陳水扁,一但確定,基於尊重元首身分,將會和府方協調傳訊方式,再度創下司法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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