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動聯盟發起人黃光國及張亞中,日前因為嗆扁,被警方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移送,今天兩人前來地檢署開庭,痛批明明沒有違法,員警卻故意找麻煩,根本是執法不當,當扁政府的打手。
民主行動聯盟總召黃光國,開完庭仍然氣憤無奈,他不明白,自己到底犯了什麼法?民主行動聯盟總召黃光國:「過程�面(警方)都是問我們,一些莫須有的東西,然後還用威脅的口吻說,你這可能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我說要關就關嘛。」
就在7月初,民主行動聯盟號召1、2百人,在中正紀念堂嗆扁,當時警方3次舉牌,但民眾依然遲遲不離開,黃光國和張亞中,因此被認定違反集會遊行。
民主行動聯盟副召集人張亞中:「我還碰到中正一分局,中正一分局長,我說今天要來法院,你知道他的反應是什麼嗎? 怎麼那麼快,這句話就是答案了,為什麼這個案子,這麼快就要到偵查庭,我覺得這是對人民,整個集會遊行的壓制。」
施明德號召百萬人,在9月9日集結在凱達格蘭大道倒扁,借用的,就是民盟先申請的場地,但問題來了,警方說民盟根本沒有申請24小時集會,而且場地不能私下讓渡,在靜坐前,民盟積極嗆扁,惹來法律問題,在這個敏感時機,倒扁氣氛更加火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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