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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報爭議/坦承知情 總統夫婦為「潛在性」被告

記者 金汝鑫 / 攝影 葉蒼霖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6/09/08 11:5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高檢署偵辦國務機要費案,由於總統坦承知情,加上檢察官事先告知可能罪名,檢方證實,目前全力查證是否有中飽私囊,一旦證明有罪,總統和第一夫人隨時可能轉為被告。

國務機要費案目前還是「查字案」,總統和第一夫人還是列為關係人,不過,由於陳瑞仁檢察官訊問前已經告知可能涉及罪名,同時可請律師在場,加上總統坦承知情,高檢署證實,這就表示總統夫婦涉案可能性不小。實務上,被視為潛在性被告,隨時可能被轉為被告,不過,總統有刑事豁免權,現階段傾向簽結。

高檢署書記官長張文政:「除了內憂外患罪外,總統除非卸任或免職,不受刑事追訴。」

檢方表示,總統坦承授意以他人發票申領國務機要費,這部分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罪,至於是否一切均屬為公,可能涉及貪污罪範圍,因為總統的身分,即使可能涉及犯罪,也將會是先簽結,卸任後再訴,至於總統夫人,由於沒有刑事豁免權,一旦證實有犯罪嫌疑,隨時可以起訴,而且,起訴書中,將會交代所有共犯名字以及可能的犯罪內容,暫時沒有再詢問總統夫婦以及李慧芬的打算,也顯示國務機要費案,檢方已經掌握重要證據和事項。

#國務機要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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