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傳喚總統出庭作證,而聲名大噪的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說,今天投書媒體,說最近上級突然發現,他20多年來沒送審過辦案書類,為此,還收到法務部的「不及格」通知,不過半年內還有一次複審機會,再不通過,李子春恐怕工作不保。
不畏強權,勇於表達意見,李子春是非分明的個性,為他贏的不少民眾的讚賞,不過,現在,卻因為辦案的書類送審不合格,檢察官一職,恐怕不保。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只不過是為了把李子春,趕離開檢察官而已,法務部為了要把我趕走,連違法的書,都違法的加以審查。」
依照規定,檢察官每一年辦案的書類都要送審,不過,李子春20多年不曾送審過,但傳喚總統後,上級卻突然要他把一年內的書類送審,但李子春找不到一年內足夠的書類可以送審,最後,收到法務部通知,說他不及格。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你違法審查,你憑什麼說我及格,你不可以給我及格,你也不可以不給我及格,你只能做一件事,退回不審查。」
法務部表示,半年內李子春還有一次考核的機會,再不及格,就會停止他的職務;但李子春說,依給定要送一年內的書類,但上級強行把他2、3年前書累送審,違法在先,他很不服氣。但無論這個工作,是否保得住,李子春說,他倒扁的決心,絕對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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