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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總統提出的六大機密外交,真的是機密嗎?上周五國務機要費再度開庭,公訴檢察官張熙懷就出招了,他搬出「國家機密保護法」,認為所謂的機密文件沒有核定文號,並不符合規定!合議庭因此要求總統府在27日中午以前,交出核定機密的公文,也就是要總統府來背書,到底那一件案子算機密,這也成為未來庭訊檢辯攻防的新焦點。
什麼是國家機密,成了法庭內,最新的攻防焦點!
檢察官陳瑞仁,在陳水扁總統提出的六大機密外交案件當中,只點出所謂的「甲君秘密外交工作」是純屬虛構、移花接木,至於其他的,陳瑞仁認定都屬於秘密外交!
不過上了法庭,公訴檢察官張熙懷卻有不同認定,搬出國家機密保護法,張熙懷認為,機密文件卻沒有核定的文號,根本不符合規定,還有檢察官提出,F案在美國的司法網站就有公布,副總統呂秀蓮的台灣禮敬活動,上網也查的到這兩個案子,根本沒有機密可言。
如果再加上陳瑞仁認定的純屬虛構甲君案,那麼六大機密外交,就有三項被檢察官打槍。張熙懷認為,去函總統府立即聲請保全證據,但合議庭最後駁回他的立即聲請。
最後的決定,是總統府必須在27日中午以前,回函詳列所有的機密公文案號,也就是說,總統提出的秘密外交,總統府得拿出證據來背書。國家機密和法律之間,怎麼取得一個平衡點,檢辯各自出招,但就怕法庭內的戰火,延燒到政治領域,讓案件很難回歸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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