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市合併後,為了方便員工上下班,市府安排專車接送,來回舊市府、台中、和豐原3個辦公地點,連送公文都可以坐專車,但這些交通費卻是全民買單,今年預算編列990萬元,平均跑一趟要4千多元,民眾質疑為何不是使用者付費?
小姐拖著行李箱,趕在下班前,搭車送公文去。記者:「一天要這樣載幾箱?」台中市政府員工:「一次(一趟)。」
車上還有替代役,任務結束,提著匾額準備回辦公室,在台中公務員不但送公文有專車,上下班還有接駁車,交通費由公帑支出,1年900萬。
民眾:「只有公務員能坐,我們都沒有坐到,用我的錢,當然覺得(金額)比較多,怎麼會用我們的錢去坐車。」
市府接駁車有3個站,因為有3個辦公地點,早上從台中到豐原1班,豐原到台中4班,另外,有2班從豐原到舊市府,舊市府到豐原1班,1天8輛車,上班、下班載員工,中間空檔載公文,縣市合併第1年花945萬,去年777萬,明年預算一口氣編到990萬,平均一趟車資4000元。
台中市秘書處主祕郭振益:「每天有320人乘坐這個(專車)。」
公務員坐車不用錢,花的卻是人民的血汗錢,使用者付費不是應該的嗎?市府表示,當初縣市合併,為了方便住得較遠的員工,加上能夠節能減碳,所以安排專車,未來可能規劃公車路線,或是考慮向員工收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