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NCC的2位委員停職處分,許多人質疑,行政院是不是越級,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做出說明,表示行政院為行政最高機關,對於停職處分有權介入。
行政院長蘇貞昌:「政務官比公務人員有更高標準,起碼的『官箴』,尤其是任用自己的親人,當自己的司機,這最起碼的標準,不應該知法犯法,這是每個公務人員起碼的常識,NCC這點沒有做好。」
對於行政院是否指揮獨立機關的疑慮,蘇貞昌表示,行政院為行政最高機關,對於停職處分有權介入。
蘇貞昌:「大法官解釋很清楚,行政院是行政的最高機關,不只對於NCC有監督的權力,還有NCC的行為,要接受行政院的規範,更何況,任用自己沒有駕照的親人做司機,這已經不是行使NCC的職權了,這是最基本的『官箴』與法律規定。」
2位NCC委員去職原因是任用自己親人為司機,蘇貞昌指出,這是違法「官箴」與法律規定,身為行政最高機關的行政院,有權做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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