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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特別費有罪否 南北檢座意見仍分歧


發佈時間:2007/05/05 18:5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最高檢察署為了要為特別費南北差異定調,針對全國檢察官製作了一份問卷,結果,超過半數的地檢署表決,認定特別費是公款不是實質補貼,但同樣有超過半數的地檢署,認為馬英九無罪,意見分歧。

馬英九特別費,案子還在審,但對於全國特別費偵辦標準的差異,最高檢察署發了一份問卷;要問問各縣市地檢署檢察官,特別費是不是公款,還有馬英九到底有沒有罪?

結果認為是私款的,只有板橋、基隆等4個地檢署,認為特別費是公款的,有台北、高雄等8個地檢署;而覺得馬英九有罪的,只有高雄1個,其他壓倒性的,有8個地檢署認定馬英九無罪。

檢改會成員劉承武:「如果你把特別費佔為己有,就是客觀的違法狀態,但是你主觀上是否知道,特別費不能這樣使用,證據呈現有沒有犯罪故意。」

基層檢察官大致認定,特別費是公款,如果挪為私用,就是違法,但有沒有罪,要看當事人知不知情。

馬英九:「連檢察官都弄不清楚,公款還是私款,你要首長弄清楚,如果沒有弄清楚,就要把他依貪污罪來辦,你認為這公平嗎?」

最高檢察署將在8日召開檢察長會議,要替特別費偵辦,訂出一套統一標準,答案是否能讓外界滿意,大家都在看。

#特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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