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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毒蟲撞2警「無保請回」 法務部說話了:毒駕無法容忍

記者 劉庭宇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08 09:23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08 09:28
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天在立法院備詢。(圖/劉庭宇攝)
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天在立法院備詢。(圖/劉庭宇攝)

彰化施姓男子4日拒檢毒駕衝撞2警,彰化警分局所長陳國銘慘遭撞斷雙腿、陳姓警員雙手受傷,毒蟲送辦經彰化地檢複訊,檢方認定施涉嫌重大且惡性不改,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官以「難認有逃亡之虞」等理由裁定無保請回,引發討論。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今(8)日表示,毒駕造成的死傷「是我們無法容忍的」,至於彰化地院裁定無保請回部分,彰化地檢已經提出抗告。

鄭銘謙:彰化地檢已提抗告

立法院司法及法治委員會今天邀請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交通部、衛生福利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財政部關務署、教育部、數位發展部就「從源頭查緝到道路安全:我國毒品犯罪與毒駕防制政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鄭銘謙會前受訪,針對彰化毒駕男被裁定無保請回一事,鄭銘謙回應,對於依託咪酯,尤其是毒駕造成的死傷,「是我們無法容忍的」,社會也非常關注,至於彰化地院裁定無保請回部分,彰化地檢已經提出抗告。

鄭銘謙:喪屍煙彈列第一級毒品

鄭銘謙也說,今年5月15日公布施行將毒駕納入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因為依托咪酯施用後,其藥效馬上就會產生,會造成反應遲緩、肢體失控、意識模糊,如果在行車之間施用依托咪酯這類毒品,會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因此這次法務部要把依託咪酯提列為第一級毒品,加以管控。
 

近期毒駕頻傳造成重大死傷,行政院日前針對毒品及毒駕的防治作為提出14項作為,其中擬將依托咪酯(即喪屍煙彈)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處以死刑。


毒駕連爆

#彰化#毒駕#毒品#依托咪酯#喪屍煙彈#法務部#鄭銘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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