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費案開庭前夕陳總統出招,合議庭上午當庭裁示,證物可能觸及國家機密,因此全案不開放秘密審理而2名證人,外交部長黃志芳和李碧君,上午都請假沒到。
台北地院庭長劉壽嵩:「依據法院組織法第86條,有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妨害的情形之下,法官可以裁定不公開審理,假如今天審判長請媒體出來,可能是基於國家安全的考量,不要等到討論實質的時候,才下裁定,會比較晚,那在開庭之前,根據這個理由,裁定請媒體出來,說今天是不公開審理。」
國務費案上午就馬永成、林德訓部分,傳喚外交部長黃志芳,貴婦團李碧君作證,但兩人都請假未到,而就在開庭前,陳總統要求歸還有關查扣的國務費支出單據等資料,加上律師團主張內容涉及國家機密,因此合議庭上午裁示,全案將採取不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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