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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在228遭流彈波及中斷學業 權復會4月賠償55件逾7千萬元

記者 傅乙珮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27 19:03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27 19:03
228事件造成許多民眾死傷與家庭破碎。(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228事件造成許多民眾死傷與家庭破碎。(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二二八事件造成許多民眾死傷與家庭破碎,針對威權統治時期對被害人造成生命、自由、財產等侵害,「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24日召開第2屆第15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審議通過53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案,以及2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總賠償金額逾新台幣7000萬元。
 

受理案件累積破千件 「名譽回復證書」最大宗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今日表示,截至上月底,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被害者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共受理3476件,其中2875件獲賠、109件駁回、67件撤回申請。另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方面,累計受理364件、其中39件通過返還原財產或金錢賠償、56件撤回、204件駁回;此外,名譽回復證書之申請案,累計受理5,565件,其中4,824件通過、68件駁回。

 
針對期間56件遭駁案件,基金會說明,駁回案件多因為申請人不符申請資格、財產駁回案件原因多為依現有資料查無財產遭剝奪情事、或原判決未宣告沒收、或雖曾宣告沒收但經國防部准免沒收等情形。
 

受害者「遭流彈波及受傷」中斷學業 董事會准賠償

談及受害者案例,基金會透露,此次審議通過之人身自由受侵害案件中,有被害者於就學期間逢二二八事件,遭流彈波及受傷而被迫中斷學業;也有遭治安或軍事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等情事。相關案件均經此次董事會審議後予以賠償。
 

「部分動產已丟失」基金會金錢替代

另有關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案件中,有被害者遭國家不法行為沒收財產或被迫交付財物,經基金會調查後,部分動產因年代久遠已丟失,爰依權例復條例相關規定以金錢替代賠償方式予以賠償;另有部分動產現存於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將依法辦理財產返還作業。

基金會進一步表示,目前持續主動聯繫符合之被害者及家屬,推動權利回復相關業務,民眾若有申請賠償等相關需求,可電洽該會專線求證與諮詢(02-8173-5000),或造訪官方網站(https://rrf.org.tw/)取得協助。

 

時任行政院長陳建仁於2023年2月揭牌運作。(圖/行政院提供)

基金會2023年揭牌運作 致力落實轉型正義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為政府推動轉型正義政策下,依專法設立之財團法人,並於2023年2月正式揭牌運作,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基金會透過賠償、財產返還及名譽回復等方式,落實轉型正義,並配合政治檔案開放與相關制度推動。

根據基金會網站介紹,該會為推動轉型正義工作,辦理人民於威權統治時期因國家不法行為侵害其生命、人身自由之賠償、返還或賠償被剝奪之財產所有權、回復其名譽權利回復以及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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