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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解釋特別費性質 檢:法官前後矛盾


發佈時間:2007/08/18 19:3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北地院一審宣判,馬英九特別費案無罪,晚間台北地檢署決定上訴;針對法官在判決書內,指控檢方用司法權介入查帳,還有證人吳麗洳,筆錄斷章取義,以及馬英九沒有犯意等五大部分,檢方自認,偵查過程沒有不當,決定一一反駁,提起上訴,而馬英九得知後,則是反應平常,表示這不需要太擔心。

馬英九被判無罪,不但承辦檢察官侯寬仁,開記者會撇清筆錄絕對沒扭曲,北檢也在收到判決書後,立刻提上訴,列出五大理由,希望能扳回一城;首先,針對判決書上指出,檢方利用職權,干涉查帳,檢方提出刑事訴訟法反駁,他們有權發動偵查,法官無權干涉。

而判決書�,法官解釋特別費的用途,也被檢方批評是說法前後矛盾,檢方更否認證人吳麗洳的筆錄,是斷章取義,法官的論點,是個人主觀看法,如果要用來說明,馬英九沒有犯罪意圖,根本沒有說服力。

第五點上訴理由,檢方認為,法官特別引用宋代公使錢,來解釋特別費的歷史沿革,引據失當,因為這2個款項,時空背景不同,怎能替馬英九脫罪 檢方火力全開,馬英九倒是態度從容,一點也不意外。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這沒什麼太多需要擔心的,我們好好準備、好好辯論,就是最好的因應方式。」

特別費案一審,馬英九暫時贏回了清白,但二審的司法大戰,是否會展開,悠關2008年總統選戰,更備受矚目。

#特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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