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奴條款即將上路,法官會根據有無工作能力,來判定要還部分欠款,還是宣布破產,債務一筆勾銷,如今銀行公會對卡奴祭出「反奢華十五誡」,規定生活花費每筆不得超過300元,每月只能花5千元,身為卡奴的簡小姐說,光是水電費、房租,就超過5千元,銀行這樣是不讓他們活下去。
走進便利商店,卡奴簡小姐隨便買了點東西,銀行對卡奴祭出反奢華十五誡,她覺得很委屈。卡奴簡小姐:「我們欠債不是不還,它這樣已經影響到我的生活。」
條件很嚴格,像這樣買3個便當加上沙拉油,要花310,就超過銀行規定每筆花費最多300元的額度。
雨下得很大,想搭計程車,抱歉不可以,便利商店限制特定店家不能隨你挑。卡奴簡小姐:「(小孩)上課的情況下,我都會給他買牛奶帶去學校喝,那我這樣,我變我每天我都要,先打個電話通報。」
沒工作能力的清算族,破產之後跟銀行的債務也一筆勾銷,全台約有30萬人適用,一張張的信用卡,過去靠它過生活,卻換來一堆帳單,反奢華十五誡,增添了卡奴的壓力,也看出銀行不甘心錢拿不回來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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