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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再出招!翁曉玲提案修憲法「人民可罷免總統、副總統」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30 17:54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30 17:54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憲「人民可罷免總統、副總統」。(圖/TVBS)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憲「人民可罷免總統、副總統」。(圖/TVBS)

根據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只有立法院有權提案罷免總統、副總統。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憲,只要經選舉人總數1.5%以上提議,10%以上連署,就可提出罷免案;也就是只要224萬多人,就可以交付人民投票罷免。翁曉玲表示,她提案修法,是為了落實憲法保障人民直接民權之精神,讓人民擁有完整的罷免權。

翁曉玲:賦予人民有完整罷免權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天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報告事項增列修憲案,新增罷免總統(副總統)的提案發動權由人民行使,只要經選舉人總數1.5%以上提議,10%以上連署,就可提出罷免案。本周五若經立法院院會同意後,就可以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翁曉玲表示,今年二月總統賴清德發起在野立委大罷免,並稱此舉是「更大的民主」,但當時不少民眾反而憤慨表示,「最應該被罷免的就是賴清德」,但現行制度人民無法完整行使罷免權利。依現行《憲法》規定,總統罷免案必須先由立法院提案通過,再交由全國選民投票複決,且須達到「全國選民總額過半數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才能成立。她強調,從制度設計來看,總統罷免案的發動權僅在於立法院,人民沒有主動提案的權利。

 

翁曉玲說明,相比立法委員、縣市首長或議員,選民只要符合一定比例提案與連署,就能發動罷免,總統罷免卻無法比照辦理,形同人民只能「消極行使罷免權」,這樣的設計不合理,也不符合《憲法》第133條「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的意旨。

藍白立院席次未達通過修憲門檻

我國修憲門檻相當高,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國民黨與民眾黨在立法院並沒有掌握四分之三的通過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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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彈劾賴清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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