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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徵稅來了!立院三讀《公路法》 汽燃費更名「公路養護管理費」

記者 潘袁詩羽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03 09:15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03 09:35
電動車未來將課徵「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示意圖/TVBS)
電動車未來將課徵「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示意圖/TVBS)

電動車徵稅時代來臨!立法院2日三讀通過《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為未來電動車徵稅鋪路,交通部將會商財政部另訂非燃料車輛徵收費率;同時該法也明訂公路管線、人孔蓋等須與路面齊平,違者最高可罰15萬元;此外,客運業者未投保第三責任險將面臨最高50萬元重罰。

電動車徵稅正式啟動

政府推動淨零碳排政策,過去提供電動車緩徵牌照稅和燃料稅優惠,如今隨著電動車普及率提升,徵稅規劃正式啟動。三讀條文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解決過去電動車徵收「燃料費」名不正言不順的問題。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此費用,燃料車輛徵收費率不得超過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25%。

針對非使用燃料車輛的徵收費率,交通部將會商財政部另行訂定。相關徵收及分配辦法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制定,市區道路部分的分配比例則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辦理。車主若不依規定繳納,欠繳金額累計達900元以上,可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停止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

修法通過公路管線、人孔蓋需與路面齊平

三讀條文同時加強公路安全管理,明訂管線機構使用公路用地設置管線或人、手孔蓋,設置或維修後須與鄰接路面齊平,抗滑值不得低於交通部所定基準,平整度以3公尺直規檢測單點高低差不得超過正負0.6公分;違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

 

此外,三讀條文也明訂,客運業者皆應投保旅客責任保險、第三人責任保險,公路、市區、遊覽車客運業違規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計程車客運業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國會朝野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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