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2)日在院會聯手將,藍委游顥領銜提案修訂《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部分條文並逕付二讀,有意救國團排除於《黨產條例》適用範圍。黨產會今(2)日發布聲明表達深切遺憾,強調救國團曾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已獲法院認定,質疑該團脫離國防部後為何未歸還國家財產。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018年推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逾56億資產,救國團提起行政訴訟反制,去年8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依卷證和史料,救國團設立之初形式上雖然歸屬國防部,但實際上為國民黨推展青年工作的組織,並牢牢掌控人事、業務及財務,即使1999年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但相關財產權利歸屬仍未釐清,據此認定黨產會處分無誤。全案可上訴。
黨產會:法院認定救國團為附隨組織
黨產會指出,自2016年「立法院」通過《黨產條例》並依法成立黨產會以來,已對救國團展開長達九年的調查,認定救國團曾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將其不當取得財產收歸國有。目前救國團對這兩項處分均提起訴訟,相關案件正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儘管名義上救國團曾經隸屬於國防部,然北高行依舊於2024年8月1日作成的107年度訴字第1227號判決中,認定救國團曾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無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