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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救國團上億財產解套 藍白聯手將《黨產條例》逕付二讀

記者 黃韋銓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02 14:20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02 14:35
救國團。(圖/TVBS資料畫面)
救國團。(圖/TVBS資料畫面)

國民黨、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2)日在院會聯手將,藍委游顥領銜提案修訂《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部分條文並逕付二讀,有意救國團排除於《黨產條例》適用範圍。黨產會今(2)日發布聲明表達深切遺憾,強調救國團曾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已獲法院認定,質疑該團脫離國防部後為何未歸還國家財產。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018年推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逾56億資產,救國團提起行政訴訟反制,去年8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依卷證和史料,救國團設立之初形式上雖然歸屬國防部,但實際上為國民黨推展青年工作的組織,並牢牢掌控人事、業務及財務,即使1999年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但相關財產權利歸屬仍未釐清,據此認定黨產會處分無誤。全案可上訴。

 
 

黨產會:法院認定救國團為附隨組織


黨產會指出,自2016年「立法院」通過《黨產條例》並依法成立黨產會以來,已對救國團展開長達九年的調查,認定救國團曾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將其不當取得財產收歸國有。目前救國團對這兩項處分均提起訴訟,相關案件正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儘管名義上救國團曾經隸屬於國防部,然北高行依舊於2024年8月1日作成的107年度訴字第1227號判決中,認定救國團曾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無誤。

 
黨產會進一步質疑,若「救國團」如其宣稱「曾隸屬國家機關即不可能為任何組織之附隨組織」,那麼在脫離「國防部」隸屬關係後,為何不曾歸還國家賦予該團執行任務的剩餘財產?該會表示,在歷經數年調查與訴訟過程中,「救國團」始終未能針對國民黨以執政優勢為其不當取得國家財產的事實做出合理反駁。


#救國團# 黨產條例# 黨產會# 國民黨# 民眾黨# 游顥# 中國國民黨#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 國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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