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任花蓮村長的陸配鄧萬華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問題被解職,她向花蓮縣政府提起訴願,訴願委員會決議撤銷原處分。內政部長劉世芳說,《國籍法》第20條規定,任民選公職,1年內要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外其他國籍,沒解釋空間。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0)日開記者會,鄧萬華現身立院表示,最近手機都會有「黑熊打給我,要我滾回中國」,更略帶哽咽表示,「請問賴總統,我哪一點不配當台灣媳婦資格?」。黨團書記長羅智強則說,黨團已經研議,為了保障陸配參政權,修《國籍法》「防小人條款」,陸配參政權不受《國籍法》規範。
國民黨團今開「賴皇帝欺負小陸配」記者會,總召傅崐萁、書記長羅智強、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立委涂權吉,以及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前村長鄧萬華、南投縣前縣議員史雪燕出席。
傅崐萁批劉世芳無知:只要會咬人就能享有高官
傅崐萁指出,總統賴清德要踐踏人民,請放馬過來,國民黨在此恭候大駕,但不要欺負基層百姓。陸配受到地方政府平反後,劉世芳還用國籍法否定。今天兩位受害的基層村里長,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籍台灣滿10年以後有參政資格,劉世芳居然扭曲解釋,而憲法的增修條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依照憲法,無知的劉世芳用《國籍法》的位階否定《憲法》層次,不只過去所有教育要重新重來,「更彰顯賴皇帝劍指在哪個方向,下面不學無術的部長群起攻之,國家沒有御史大夫,只要會咬人、泯滅人性就能在賴清德政權享有高官位階」。
羅智強則說,黨團已經研議,為了保障陸配參政權,修《國籍法》「防小人條款」,陸配參政權不受《國籍法》規範,只要訂一條,陸配狀況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

鄧萬華則說,「最近手機都會有黑熊打給我,要我滾回中國」,更略帶哽咽表示,「請問賴總統,我哪一點不配當台灣媳婦資格?」,作為母親她給自己打分90分,做為妻子絕對120分,因為她先生沒有賺錢,3個小孩是她自己賺錢養的。她身為媳婦跟母親,做得不夠嗎?她們沒那麼多意識形態,只希望安居樂業,在三觀很正家庭中長大。「我在這生活30年,小孩在這,我為什麼要走?」她想問賴總統,怎麼不能接受陸配,這些小孩不是台灣之子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