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女兒陳幸妤控告名嘴胡忠信誹謗案,高等地院做出二審宣判,法官認為胡忠信在節目上發表「陳幸妤以到美國進修為名,實際上是去開戶洗錢」的評論,屬於言論自由,胡忠信因此獲判無罪。
政治評論家胡忠信(資料畫面):「陳幸妤有沒有在紐約開戶,陳水扁、吳淑珍、陳幸妤,跟紐約這位台裔的台灣移民銀行家,他們非常清楚。」
就是這席話,惹惱總統女兒陳幸妤,怒告電視名嘴胡忠信!94年10月胡忠信曾在節目中表示,陳幸妤以進修為名前往美國,其實是去開戶洗錢,在SOGO案爆發的同時傳出這種言論,整個第一家庭被形容成犯罪集團,嚴重損害總統一家的名譽,陳幸妤正式提出誹謗告訴。總統千金陳幸妤(資料畫面):「荒謬!法院沒有是非,只有藍綠。」
3個月前,一審法院宣判胡忠信無罪,當時陳幸妤氣的痛罵法院不論是非,但一、二審法官主要認為,胡忠信是在節目中發表評論,這部分屬於言論自由談不上誹謗,名嘴和第一家庭的糾紛,全案定讞不能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