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挺青年及年輕家庭,政府持續推動居住、育兒、減稅等多面向措施,內政部於今(4)日的行政院會報告「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規劃方向,其中,內政部預計月底提出《租賃條例》修正草案,房東不得有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等行為,違者將受罰,另還要限制漲租幅度,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通知當月房租指數之年增率,且房東如要漲租,須提前6個月告知。
「拒絕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房東將挨罰
行政院今(4)日舉辦院會,內政部報告「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規劃方向,內政部次長董建宏提到,本次專案將推動《租賃條例》修法,首先,要保障3年租期,房客享有訂約及續約合計3年租期,房東僅能因自住收回房屋;另還要限制漲租幅度,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通知當月房租指數之年增率;維護房客權益部分,房東不得有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等行為,違者受罰;並提供爭議免費調解,租屋糾紛可向公所申請免費調解或法律訴訟扶助。
董建宏表示,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非常關切租屋族的權益平等,這個月初會積極跟外界溝通法令修訂,收回相關意見後,九月中會在內政部的會議討論,並於九月底送至政院審核確認,再送到立院審議。
內政部擬修法限制房租漲幅
針對租金調整試算,董建宏說明,需先跟外界溝通,但原則上希望房東若要漲租,需在租約屆期6個月前告知房客,而漲租比例不得超過告知當月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相關公式會待法令完整、跟外界明確溝通後,就會對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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