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副秘書長何志偉在本屆立委民進黨黨內初選時,與同黨立委莊瑞雄、王世堅「黨內互打」。何志偉不滿莊、王嗆他「競選手法下三濫」、「惡魔」等語,還公開指稱很多黑道根本是何志偉家族引進民進黨等語,對王、莊2人求償共600萬元。一審判決敗訴,何志偉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29)日駁回,可上訴。


何志偉向莊瑞雄、王世堅各求償300萬元,主張黨內初選期間,也就是去年3、4月間,莊瑞雄在里長辦公室公開辱罵他「可恥」、「下三濫」,又公然指稱「為什麼何志偉在立法院沒人緣,因為他很假」、「老共只要對台灣威嚇,所有立法院立委112位都敢講,只有他不敢說」等不實言論,更在立法院公開表示「很多黑道根本是何志偉家族引進民進黨的」、「沒資格在那邊扯黑道,黨內不知有多少立委想開除何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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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對莊瑞雄言論逐一分析,認定其針對匿名網路指控及何志偉財產申報、家族背景等可受公評事項善意評論,且有媒體報導及資料佐證,評論對象並非專指何志偉本人,也屬公眾人物應容忍範圍;對於王世堅「我信賴但是不信邪」、「惡魔」等發言,高院認為,是針對選舉期間網路攻擊及輿論回應,屬主觀價值判斷,未具違法性。
高院指出,公眾人物對於涉及公共利益之言論應有較高容忍義務,且本案所涉言論多屬選舉期間的政治評論,未構成違法侵害名譽權,駁回何志偉上訴,維持一審敗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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