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投票倒數1天,國民黨24席立委及新竹市長高虹安面臨背水一戰,罷免通過門檻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須達到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不少人質疑「50%當選卻被25%罷掉」,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暐瀚點出各委員因思考的關鍵課題。
黃暐瀚在臉書以「大罷免的意義」發文表示,提出罷免是有門檻的,不是誰說了算,不可能在沒有民意基礎下隨意提出,比如這次藍營有4立委成案失敗,民進黨17席全部失敗。
對於「少數罷免多數」的聲音,黃暐瀚直言,只有少數支持者不足者才會真的被罷掉,只要支持的人能夠多1票,罷免就會失敗。台灣立委投票率大約7成左右,所以所謂50%當選也只是得到35%的選票。如果在上任1年之後,真的被25%給罷掉,「應該回頭想想為何一年前還有35%的支持?一年後卻剩下不到25%?消失的10%,跑哪裡去了?」
黃暐瀚進一步提到,中選會公布今年公投要花11億,罷免則是一案2千萬,公民權的行使,確實必須付出行政成本,「難道因為怕花錢,就改總統八年選一次?或是回到國大代表選總統,選務開銷豈不更少?」他強調,罷免當然有意義,不管成功或失敗,都代表中華民國的公民「有權發動直接民權」,並告訴公職人員「一任四年,但不保證可以做完」,也希望大家彼此尊重,理性冷靜地行使公民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