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4)日繼續審查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被提名人陳慈陽面對國民黨立委葛如鈞詢問,「讓(總統)賴清德擔任台灣國的主人」一說,是否危及中華民國存在,內政部應該申請解散民進黨?陳慈陽答覆,以釋字445號來看,對於共產主義、分裂國土的主張都是政治言論,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應該尊重。
葛如鈞提及,《憲法訴訟法》第77條所規定,「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內政部長劉世芳卻公開宣講高喊讓總統賴清德「當台灣國的主人」,是否危害中華民國存在?內政部是否應該依照「危害中華民國存在」聲請解散民進黨?
對此,陳慈陽回應,必須有暴力脅迫或武力方式破壞自由民主憲政才算。葛如鈞追問,難道國家跟人民的關係是主僕關係?中華民國的主人要變成賴清德?此說法沒有違憲嗎?陳慈陽答覆,釋字445號中提及,對於共產主義、分裂國土的主張都是政治言論,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應該尊重。
葛如鈞說,內政部長擁有解散政黨權利,同時又擁有言論自由,他現在說的是總統跟內政部長,陳慈陽不應該標準不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