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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達進北士科新進展!新光人壽願直接轉移地上權 李四川憂圖利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7/11 15:54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11 15:54
台北市長蔣萬安(左)與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右)。(圖/翻攝蔣萬安臉書)
台北市長蔣萬安(左)與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右)。(圖/翻攝蔣萬安臉書)

輝達執行長黃仁勳5月宣布,將於北投、士林地區設立台灣總部,台北市長蔣萬安先前透露,輝達選定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北士科)的T17、T18基地。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11)日證實,持有地上權的新光人壽昨日來函北市府,表示願意將地上權直接轉讓給輝達。李認為,直接轉移未開發完成土地,與當初簽訂的地上權契約有違背,契約書規定必須要蓋好、取得使照才能轉移。因此此舉恐違反契約,而且如果新壽因此次轉讓,從輝達方得到更大利益,市府擔心恐有圖利問題。

李四川今天指出,從黃仁勳對外宣布輝達總部要在北市科,等了將近2個月,到昨天早上,新光人壽才正式來公文,願意把T17、18轉移給輝達,表達願意移轉;第二部分是提到,輝達希望中間道路能夠變更,讓T17、18合成一塊,大概是輝達對新壽的要求。而直接轉移地上權跟契約有點不符,新壽也提出了法律面的見解。

 

李四川表明,昨天下班前有回覆給新壽,第一個直接轉移未開發完成土地,與當初簽訂的地上權契約有違背,契約書規定必須要蓋好、取得使照才能轉移。他認為,此舉恐違反契約,而且如果新壽因此次轉讓,從輝達方得到更大利益,市府擔心恐有圖利問題。希望進一步釐清,是要蓋好直接移轉,還是直接移轉地上權。

李四川提到,第二點,中間道路要做變更,到底是新壽先變更完移轉,還是直接移轉給輝達,由輝達變更。因為道路變更,如果增加面積,權利金要重談,還有兩塊土地合併後產值不一樣,可能也須再繳一筆權利金。粗估權利金還要增加50、60億跑不掉。

 
李四川坦言,北市府認為最好的處理方式,是新光人壽願意與市府「合意解約」,將地上權契約終止、土地歸還市府後,再由市府依法公開標售或重新設定地上權。他表示,目前市府已透過公文向內政部轉呈行政院報告,因為依照《區段徵收條例》規定,若區段徵收回來的土地作為社會住宅、安置原住戶,或經行政院核准,是可以直接讓售的。而市府這次並不是打算「讓售」,只是重新設定地上權,嚴格來說比讓售的強度更低,因此認為若新光願意解約並返還土地,直接設定地上權給輝達,這才是較合適、合法的做法。


#新光人壽#輝達#北士科#李四川#黃仁勳#蔣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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