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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啟昱涉11億光電弊案落跑延押2月 看守所裡吃年夜飯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1/13 15:16
最後更新時間:2025/01/13 15:16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圖/TVBS資料畫面)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圖/TVBS資料畫面)

前台鹽董事長陳啟昱涉光電弊案,導致台鹽損失達11億元,怎料去年11月1日台南地院開羈押重裁庭時無故不到,直到逃亡24天後,在11月25日向台南地檢署投案,被南院裁定收押禁見。如今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台南地院今(13)日開庭,裁定於114年1月25日起再予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掏空台鹽綠能公司11億元,被台南地院以150萬元交保後,隔天隨即人間蒸發,為此,院檢發拘票並動員台南及高雄檢警調、海巡動員數百人全力追緝。直到11月25日上午10時許,陳啟昱在律師的陪同下自行前往台南地檢署報到,當晚裁定羈押禁見。

 

如今羈押期屆滿,台南地院今天開庭,檢察官認為有繼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2月。經台南地院訊問後,陳啓昱未就全部犯罪事實完全坦承並顯然保留部分情節,另外,全案涉案人數甚多、金流往來龐雜且龐大,尚待檢警一一傳喚及清查,法院認為,陳啓昱原本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仍未消滅,應認聲請人之聲請為有理由,應准自114年1月25日起再予延長羈押2 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台鹽#陳啟昱#羈押#台南地院#綠能公司#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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