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今(20)日力拚爭議三大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以及《財劃法》三讀過關,沒想到卻遭民進黨於19日晚間強行破窗進入議場,搶占主席台。對此,國民黨立委鄭天財則嗆聲:「你們全部進去,我就把它燒掉!」律師黃帝穎譴責簡直是目無法紀,威嚇眾人此舉更已構成刑法恐嚇罪,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黃帝穎在臉書指出,鄭天財對民進黨立委嗆「等你們全部進去,進去後我就放火燒掉」,藉此威嚇眾人,簡直目無法紀,且此舉已踩法律紅線。他提到,各級法院過去都曾對「放火燒掉」依據恐嚇罪判刑,並以高院的判決書做說明。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上易字第386號,被告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只好『放火燒掉』!」已構成恐嚇罪遭判刑定讞,依《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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