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公會大力推廣國產磁磚,是因為市面上有些大陸磁磚品牌,把產線拉到東南亞再進口台灣,除了品質不一之外,外界好奇是否有「洗產地」的問題。學者解釋,按照目前法規,若貨品在第三國取得就能標示為原產地,不算「洗產地」也沒違法問題。

記者陳苑婷:「記者右手邊這是,東南亞進口的石質磁磚,一坪價格落在1到2千元,至於左手邊則是國產陶質磁磚,價格差不多落在兩千元上下,而說到最貴的呢,還是歐洲進口的磁磚,大部分從西班牙和義大利進口,價格一坪4到5千元。」
磁磚業者:「東南亞跟國產比起來,他們也有好的也有壞的,溫度高、吸水率低,品質會比較好一點,硬度比較好。」
磁磚業者:「越南設廠它直接進來,它就打越南的廠就不算洗產地。」
專家解釋,所謂洗產地,是出口商將「不符原產地」證明的貨品,以不實文件進口,貿易局得依貿易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貨品在第三國,原始取得或實質轉型,就能標示為原產地,無關品牌來自哪裡。
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朱雲鵬:「如果你認為原來品牌的所有者國家,對它品牌出口有特殊補貼的話,那還是要看是哪裡出口的啊。」
國際貿易存在灰色地帶,品質挑選還得消費者嚴加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