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女星譚艾珍被詐騙98萬元,引起社會關注,男星郭彥均昔日也遭詐512萬元,他昨(13)日發聲「真的恨死了」,並認為目前法律對詐騙刑罰過輕,喊話立委應修法。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台灣民眾黨團會針對「打詐是否再修法」進行通盤討論,並強力監督行政單位在執行面上的問題,「絕不能因為賴政府的漠視與不作為,讓人民持續身陷於被詐騙的苦痛之中」。
近年詐騙案猖獗,法務部為嚴懲詐欺犯罪,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及《洗錢防制法》等打詐四法修正草案,立院也於今年7月12日、16日三讀通過。根據條文內容,若透過詐欺獲益達新台幣500萬元,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若獲益達1億元,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3億元以下罰金。
不過,修法至今已近5個月,打詐、防詐成效不彰,譚艾珍近日爆出受騙近百萬,引發譁然。郭彥均也憶起自己「北市公寓頭期款」被騙光往事,昨(13)日在臉書憤怒寫下,「立委們你們有看到我們的社會詐騙多嚴重嗎?我們目前的法律對待詐騙真的太輕了,落網後他們都把錢轉到國外去了,關完之後還可以繼續用在國外的錢,好幾十億都是別人一生的努力,嫌犯用幾年的公家飯來換幾十億,真的太不公平了」他認為,修法雖不能完全遏制犯罪,但至少可以讓大家在犯罪前思考犯罪的代價。
對此,黃國昌表示,詐騙是許多國人心中的痛,從受害者沉痛的控訴,就能得知政府在執行面上仍存在許多不足之處,「人民只看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明年編列73億打詐預算,但具體做什麼、能幫受害者討回多少損失,好大喜功的賴清德政府全是一片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