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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憲後首例!劫殺性侵女老師卻逃死刑 兒子首現身號召白玫瑰遊行

記者 林茜妤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1/29 11:00
最後更新時間:2024/11/29 11:21
國民黨8位立委今陪同女教師家屬舉行記者會,發起白玫瑰遊行。(圖/林茜妤攝)
國民黨8位立委今陪同女教師家屬舉行記者會,發起白玫瑰遊行。(圖/林茜妤攝)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死刑做出「有條件合憲」判決,如今也出現首件逆轉逃死定讞案,十年前一位曾獲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遭兇手劉志明以榔頭重捶頭部強盜、性侵、殺人,經5度判死,上月最高法院卻引用大法官的死刑憲法判決,認定隨機殺人,非預謀殺人,非屬「最嚴重」犯罪情節,不得判死。被害者兒子今(26)日首度現身舉行記者會,還原母親被殺害情形,兇手用鐵鎚敲破他母親的頭部,還將母親的身體部位咬下,他迄今看到鐵鎚都會怕,控訴「大法官以為在幫助兇手人權,其實只是踐踏更多人權」,今年12月3為日女教師受害十周年,將號召舉行「追思白玫瑰」遊行,向大法官表達抗議,並提出「拒絕廢死大法官」、「修法保障被害人」等兩大訴求。
 

國民黨8位立委今陪同受害者家屬舉行記者會,女教師丈夫、張教授透過影片的方式,還原妻子10年前發生命案的情形,幾度哽咽表示,他僅就歷年審判報告,當年性侵案結案就再也沒提,顯然就是為了分案審判,被搶的2000元法官要求提出被搶的證明,之後勘驗行動、紀錄器的光碟,聽到兩次的槌擊聲跟太太呻吟的聲音、零錢散落的聲音,但殺人犯二審翻共,之後就一直以搶劫未遂、非計畫預謀殺人來判,控訴法官立場偏頗,法扶會在二審以後,就派三位辯護人給兇手,他們卻只有一位,這樣公平嗎?釋憲案兩個禮拜後就判無期徒刑定讞,說非情節最嚴重,請問甚麼是情節最嚴重?「真正的無期徒刑是殺人犯對我們的傷痛」,因為台灣的無期徒刑就是有期徒刑。

 

女教師兒子、張博士說,今天是他首度公開談母親的事情,10年前的有一天他突然接到爸爸的電話,說媽媽在殯儀館,要他堅強,他當下還反應不過來,「現在想起來,我父親已經用很委婉的方式說了」。他說,他到殯儀館拉開冰袋,媽媽的頭是被敲破的,被鐵鎚敲死,身體上半身重要部位跟身體分離的,原本以為是法醫驗傷,結果竟是兇手咬下來的,他當時想說是不是有特別的原因?沒想到兇手居然只是因為跟女友分手心情不好,隨機在路上找陌生人洩憤,「台灣少數人組成共犯結構,幫兇手脫罪,包括特定法官、對方辯護律師」。

張博士說,這些人認為在幫助兇手的人權,踐踏更多人的人權,你們在乎修護是正義嗎?你們有跟家屬先談一談嗎?你們沒有幫助更多人人權,破壞台灣人對司法的信心,你們不了解家屬,「我現在看到鐵鎚會怕,我出門還會帶瑞士刀,維護人權不等同可以廢死,這樣的共犯結構一定會受到社會反撲。」

 
今年12月3為日女教師受害十周年,由被害者家屬及被害人權益相關團體,將於12月3日在凱道舉辦「只有愛如故 追思白玫瑰」活動,今出席記者會的藍委與家屬也身穿白衣,並別上白玫瑰,呼籲民眾身穿白衣12月3日站出來,聲援並發出對司法不公的怒吼。
 

 

#憲法#憲法法庭#逆轉#死刑#大法官#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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