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26)日判處高虹安7年4個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依現行《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將停職、並由新竹市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對此,《TVBS新聞網》也為讀者整理出高虹安涉案懶人包。
2022年
11月2日,法務部調查局表示,高虹安遭質疑涉詐領立法院助理費,調查局因受理檢舉有立案,交由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調查。
11月7日,高虹安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北機站遞交相關資料說明助理費案。
12月1日,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傳喚高虹安立委辦公室前行政主任黃惠玟,黃惠玟交出以自己綽號「小兔」所做的帳本,供出助理費以低報高、上繳公積金等全依高虹安指示辦理,檢察官將黃惠玟列為被告。
12月15日,台北地檢署偵辦高虹安案,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多路展開搜索,並傳喚高虹安、男友李忠庭、國會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助理王郁文,同時以證人身分約談高虹安助理黃鈴惠,陸續移送北檢複訊。
12月16日,北檢將高虹安改列偵字案被告,諭令高虹安以新台幣60萬元交保候傳,並諭知陳奐宇、王郁文新台幣10萬元交保,李忠庭及黃鈴惠則無保請回。
2023年
4月28日,北檢以被告身分再度傳喚高虹安說明助理費案;另外,資策會提告高虹安涉背信案,檢察官也要求高虹安說明。
8月14日,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針對詐領助理酬金、加班費一案,高虹安、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王郁文等5人均提起公訴,高虹安男友李忠庭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而資策會提告高虹安涉嫌背信一案,高則獲得不起訴。
9月25日,台北地院首度開審高虹安案,傳喚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出庭,3人在庭訊時全數認罪。
10月2日,台北地院傳喚王郁文說明,王郁文強調有加班,依法可實際領取加班費,否認犯罪。
10月11日,台北地院首度傳喚高虹安出庭說明,她否認犯罪。
2024年
3月6日,台地法院開準備程序庭,法官勘驗偵查光碟並比對筆錄內容。
3月13日,台北地院開庭勘驗黃惠玟筆錄的錄音錄影光碟,高虹安律師提出刑事陳報狀,強調助理有提供實際勞務,而非詐領助理費。
4月10日,台北地院繼續以證人身分傳喚黃惠玟進行詰問,黃惠玟稱助理請款零用金均需高虹安同意,甚至連民眾黨不願意付的黨部費用也由零用金支付。
4月17日,台北地院上午以證人身分詰問陳奐宇與陳昱愷,下午詰問李忠庭與高虹安,陳奐宇指出,案件爆發後,高虹安曾指示他跟黃鈴惠不要隨便對外發言,並要求他們把手機資料刪除,另外也要求黃鈴惠刪除電腦資料。
5月15日,台北地院詰問王郁文、前助理吳達偉、高虹安私聘助理蔡維庭;王郁文證稱,離職前黃惠玟請她將月薪留下來支應辦公室裝潢費,她希望高辦有好發展,於是同意繳回。
5月22日,台北地院再度開庭,高虹安認零用金制度上有「德瑕疵」,但不該當貪污重罪,歷經12小時馬拉松式審理,晚間9時許全案辯結。
7月26日,上午11時宣判,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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