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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狼師不能公布姓名?綠委提修法 增訂揭弊型例外條款

記者 吳紹瑜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7/18 14:12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18 14:12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吳沛憶今(18日)與勵馨基金會舉行記者會。(圖/林月琴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吳沛憶今(18日)與勵馨基金會舉行記者會。(圖/林月琴辦公室提供)

台北市信義區一家幼兒園發生狼師性侵案,目前受害人數持續增加。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吳沛憶今(18日)與勵馨基金會舉行記者會,列出本案大事記,指出該案在2022年7月即有家長向家防中心報案,台北市教育局明知卻未積極處理,才導致受害者人數不斷增加,批評北市府行政怠惰,根本是在縱放加害人。針對此案引發資訊揭露規定反而有保護加害人效果的爭議,林月琴也表示,必須修法,訂定揭弊型報導原則,以符合公共利益。

林月琴表示,若當時北市教育局調閱監視器錄影帶,就能發現監視器死角竟淪為犯案地點,受害人才會越來越多。她也質疑,案情於2023年7月擴大後,北市教育局展開行政調查,有6案成立,卻有7名孩童因證據不足而不成立,更誇張的是,家長至今未收到調查報告。

 

此外,林月琴指出,家長欲調閱監視器錄影帶協助指認,北市教育局竟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6條規定拒絕,她直言,「教育局你誤解66條的意思,66條是針對兒少保家內,你不能調閱資料,可是我現在是受害者家屬,為什麼不能調閱資料?」顯然北市教育局在本案的處理上出現嚴重疏失。

林月琴也提到,本案引發媒體報導資訊揭露可能違反《兒少權法》第69條的爭議,導致家長向媒體爆料,媒體卻不敢報導的窘境。她認為該條文應盡速修法,訂定揭弊型報導原則及制定例外條款,以符合公共利益、示警與兼顧潛在受害者知情權,否則恐淪為保護加害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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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幼兒園性侵

#北市#幼兒園狼師#兒少法#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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