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將於本月10日針對立法院通過修正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暫時處分申請開庭,立法院長韓國瑜今(5)日針對憲法法庭來文推派訴訟代理人、機關代表一事召集黨團協商。一開始由韓國瑜先草擬結論,由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推薦2位、民眾黨立法院黨團1位擔任聲請案含暫時處分之訴訟代理人;不過歷經近2小時的討論,3黨團仍沒有共識,因此韓國瑜宣布循例辦理,「等一下交給院會處理,下午2點30分繼續處理後面5案。」
憲法法庭將於本月10日針對立法院通過修正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暫時處分申請開庭,並預計在8月6日針對兩法案進行言詞辯論。立法院長韓國瑜今(5)日為要推派哪些訴訟代理人、機關代表召開黨團協商研商。
韓國瑜拿出事先預擬的協商結論,指出各黨團同意由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推薦2位、民眾黨立法院黨團1位擔任聲請案含暫時處分之訴訟代理人,本院機關代表也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有關推薦專家學者擔任言詞辯論鑑定人部分,由國民黨、民眾黨團各推薦1位,訴訟代理人名單於5日下午4點前,而其他名單於8日中午12點之前送至法制局。
柯建銘表示,通常都是朝野談完後才會有共識、寫結論,這次由院長寫結論,這跟過去的做法完全顛倒,還沒開會就有定見,韓國瑜是主持人而已,這反而造成韓國瑜本身的公共客觀性喪失。而如何推派代表,過去都有慣例、《憲法訴訟法》規定,就照慣例處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柯建銘說代理人不該排除民進黨,這違反利益衝突,因為民進黨團是主張違憲的聲請人,當然不可能是訴訟當事人,民進黨不能球員兼裁判。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則認為,關於推派代表提議,民眾黨敬表同意,今天民進黨居於聲請人位置,在兩造對立下,立法院是相對機關,聲請人若可以推派代表參與,基本就是破壞了兩造結構;因此依照今天院長所作的建議,才符合《憲法訴訟法》的議程。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認為,事先草擬結論的內容,就代表立法院這個中立機關有預設立場,因此機關代表應該是秘書長周萬來、院長韓國瑜或院內的行政人員。若未來有其他類似案件,都要依政黨立場去區分嗎?國家公務體系或為求公正,不能排除任何一個政黨,這才是均等;若韓國瑜排除民進黨,是否代表韓國瑜站在國會擴權法案這邊?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民進黨是聲請人,所以柯建銘不管要迴避或禮讓,國民黨團都敬表謝意,大家就不用爭執;至於機關代表,既然立法院是相關機關,就尊重院長指定3位機關代表。
柯建銘最後表示,訴訟代理人民進黨團不會派,機關代表建議院長指定派人,但若機關代表派黃國昌、傅崐萁,當然民進黨要來。所以機關代表不要政治人物,純粹立法機關中的人員比較合理。
韓國瑜最後宣布,相關事宜各黨團無法達成共識,站在我們的立場是循例辦理,現在秘書長跟議事處都是在處理法律程序問題,等一下交給院會處理,下午2點30分繼續處理後面5案。不過民進黨團當場抗議「沒有列案還可以表決喔」,韓國瑜並沒有多做理會,收拾完資料就步出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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