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在質詢行政院打詐新法時,針對《刑法》第339-4條之內容,認為和打詐新法有重複量刑的可能性,對此刑事廳表示這本來就是刑分沒有重複加重問題,國民黨大酸民進黨打詐是在打假球,為何要幫詐團減輕刑度。
行政院長上任第一天就宣示,打詐是首要任務,更喊話立法院,盡速通過打詐專法,只是自家人認為,新法和舊法有衝突和bug。
立委(民)沈伯洋:「本身就是加重詐欺,打詐專法3人以上利用境外機房詐騙,這邊又再加重二分之一,等於是加重了兩次二分之一,到底合不合宜。」
國民黨副發言人鄧凱勛:「沈伯洋的說法意見,代表賴清德的想法嗎,卓榮泰同意嗎,我想民進黨應該給人民清楚交代。」
立委(民)沈伯洋:「立法最主要就是監督行政,國民黨把這種充分的討論,當作是執政黨內部的互相打臉,其實就是對我們憲政體制,政府體制完全不理解。」
只是同黨內政委員會立委,也不願多說怕誤會,那主責單位又是怎麼認為。
刑事廳副廳長陳信旗:「我們認為是他並沒有連續加重,因為他其實就是一個刑責分特別規定。」
官員臉上看來很疑惑,實際攤開詳細法條內容339-4條,冒用政府公務員三人以上犯罪,製作不實影像聲音加重刑罰,和新增的打詐專法相比,三人共犯冒用公務員深度偽造等,可加重其刑1/2,文字部分的確看來有重疊性。
立委(民)沈伯洋:「同一個加重的條件,被重複評價了兩次,他如果想針對組織型詐騙集團,他可以不要用三人以上這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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