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昨天(28)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不過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就發現,其中,第25條的罰鍰規定,少寫「新台幣」三個字,若按照「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台幣條例」,將以新台幣3倍計算。也就是說原本最高20萬的罰緩,可能變成60萬。
觸犯藐視國會罪,包括拒答拒絕提供資料,罰緩最高二十萬元,不過「新臺幣」三個字卻沒有寫,按照貨幣單位折算新台幣條例,要以三倍計算,也就是最高可處以新台幣60萬元。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一切都是黑箱作業所造成的後續影響,造成這樣的大漏洞,就是因為粗糙的立法過程,沒有做一個程序的審議。」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二讀通過後想做一些文字修訂,但他們當時在下面用很多垃圾,射紙飛機叫囂,他沒有要讓你修訂。」
國民黨立委林沛祥:「游院長任內甚至蘇院長任內,我們都有找到資料,三讀之後來做文字修正。」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沒有寫到新台幣過去曾經這樣,這在議事表上面,這個可以做調整的。」
真的是好險,針對要罰多少錢,朝野還有修正機會,不過國會改革法案三讀之後,行政院旋即發布聲明,表示許多條文內容侵害人權,違反權力分立明確性有爭議,因此窒礙難行,將研擬移請立法院覆議。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當然以現在的態勢(釋憲)不會成功,行政院接受要接受,但是還是要提釋憲。」
按正常程序三讀過後的法案,立法院將在近期提交行政院,行政院得在10天內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若覆議失敗公布過後,按綠營劇本聲請釋憲,一旦大法官提出暫時處分,最長半年之內三讀法案不具效力。
偏偏15位大法官裏頭,又有7人將在10月卸任,掌握人事任命權的立法院,料將再度上演諜對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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