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宣布,即刻啟動解除前任市長柯文哲在106年簽訂的警察局2200元專案費率合約。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秀出,前市長郝龍斌時期與台智光簽訂的母約,內容寫道「優先租用」給台智光,綁住台北市各機關,包括警察局、教育局等,轟蔣市府若要解約,就別「柿子挑軟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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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怡萱指出,根據郝龍斌前市長100年跟台智光所簽訂的母約,其中8.6條就提到「本府所屬機關(含本府所屬機關(構)、學校暨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適用機關)於營運期間依下一段敘述之優先租用本案網路服務(包括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各機關可租用部分),由得標廠商與各機關簽訂『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網路通訊服務契約』,以開口契約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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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怡萱點出,重點在「優先租用」這四個字,綁住了台北市各機關包含警察局、聯合醫院、教育局等等,都只能被迫使用台智光所提供的服務。
她接著提到,母約中8.6條提到:「..適用機關使用本案電路服務費率不應高於本府既有支付之費率或當期行政院政府網際網路服務網契約價格之95%...」在109年議定3M價格時,比較行政院政府網際網路服務網契約價格,再來根據2M、4M的費率議定3M價格,而後也跟台智光議價從2280元降至2200元。
吳怡萱透露,柯文哲市府曾找資訊局、警察局及法務局,評估是否可以解約,但結論總是否定的,找過法律顧問評估是否可不要「優先租用」台智光,結論都是否定的,根本原因在於郝市府的母約就像是一種「割地賠款」,而蔣市府在弊案揭露後,不檢討「頻寬分級」之必要性,也不敢處理100年郝市府時期的母約,「這只是做表面功夫,根本問題無法解決,若要解約,就別柿子挑軟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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