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21日)討論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住家用房屋將採全國歸戶;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則課徵較高稅率,兼具空屋稅精神,符合公平正義。
財政部指出,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排除豪宅),將享有房屋稅率1.2%降至1%的優惠;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2戶、3戶,仍屬自住範圍,適用稅率為現行的自住稅率1.2%。「非自住」房屋方面,除囤房稅採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從原1.5%至3.6%,整體調升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包含符合一定條件的出租、繼承、建商餘屋。
財政部說明,調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預估受影響房屋數約310萬戶、稅收減少約新台幣23億元。其餘修正部分,包含調整非自住房屋稅率,預估受影響房屋數約96.8萬戶至135.8萬戶、稅收增加約45.7億元至55.7億元。
財政部表示,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希望囤房稅2.0方案能自民國113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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