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社工日將到,有陳情人出面指出,之前在台南市繻愛希望教育關懷協會擔任社工,去年卻因為協會終止承接市府案子,未依法資遣員工,領不到資遣費外,在任職期間每個月還被要求要「回捐薪資」兩千元,社工「薪資回捐」問題又引發關注。
陳情人哽咽說不出話來,他過去是臺南市繻愛希望教育關懷協會的社工,因為協會去年終止承接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方案,卻未依法直接資遣員工,還要社工簽「自願離職申請書」,資遣費估計37000元領不到,受害的不只他一人。
陳情人:「我又不是自願離職為什麼要簽這,但是那時候他們說我是,我的離職原因是寫那個契約期滿,就不算自願離職。」
在民間社福機構,有回捐薪資的潛規則,這名社工還被要求,因為領有主管補助,每月必須配合拿取現金2000元,給另一名同事,也是變形的薪資回捐手法,直接幫雇主付薪資,申訴兩個月遲遲沒下文。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郭志南:「現在我們的衛福部跟勞動部,都還沒有辦法認定,所以我們今天也真的走投無路了。」
而當時陳情人被聘用竟不是以社工為名,叫做專任人員,被指控台南市政府跟機構,一起規避2020社工新制。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郭志南:「從社家署到台南市政府,都沒有發現這家機構,沒有按照我們政府,社工新制的相關規定簽約,然後持續的補助這家機構。」
而這也不是單一案例,在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指示,社工每月中必須領出現金500元,給另一名社工,相關單位卻遲遲互踢皮球。
立委(時)王婉諭VS.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王雅芬:「所以你認為這個機構雇主,沒有違反勞基法,勞動部認為沒有所以這就是員工自己管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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