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灣男子長年在大陸工作,娶了大陸老婆生下孩子,原本小孩打算讀完書在台灣生活,但原本依親居留證因為爸爸去世無法延期,求助移民署原本想協助改為依親媽媽,但今年1月1日啟用新規定,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兒子正好去年底滿18,無法使用未成年可依親規定,被迫得離開台灣。
林同學雖然有大陸口音,但他父親是台灣人長年在對岸工作,長大了去年依親回台想定居取得國籍,但爸爸突然病逝導致他的居留證無法展延計畫大亂。
陸配子女林同學:「台灣這邊我覺得它的環境是比較好的,這邊的人也是比較儒雅隨和的,就是很容易能跟我們交流溝通的,我比較希望能夠加入台灣國籍。」
2020年3月林同學取得專案居留權有效期限至今年4月,當年拿到證本來要來台定居但爆發疫情受阻,直到隔年五月一家人回台灣,父親突然慢性病離世,七月離境回大陸處理後事去年1月來台後按規定在台停留超過183天,只要再一年即可取得身分證,但因為疫情浪費了一年,居留期間想延長卻碰壁。
陸籍配偶朱小姐:「這個政策(18歲公民權)是今年訂的,我就說今年訂的我們正好是執行一半,去年就(居留)滿半年對我們來講真的就是,起碼要有個過渡期吧,不能這樣一刀切嘛。」
對此移民署積極想幫忙,原本想改依親媽媽又因為18歲民法公民權今年實施林同學去年滿18,已成年無法依親。
陸籍配偶朱小姐:「不能因為他爸爸不在了吧,就不承認他是台灣人的小孩啊。」
對媽媽來說兒子明明流著台灣人的血,想不透怎麼不給到國籍,但對移民署來說法規明確擺在那,民法18歲成年新法上路這連帶影響雙方都始料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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