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問:「你論文怎麼寫的?」 林智堅有些遲疑説:「啊我都在新竹和台北兩個地方寫的呀!」 法官又問:「那你到底怎麼寫的?」 林智堅看了一旁的委任律説:「我,我都在研究室寫的啦!」 聽完林智堅在庭上和法官的這段簡短對話後,很多人都笑到噴飯;甚至笑到從椅子摔下來。
相信他的律師還有他的恩師明通大師,聽了這段對話,説不定,私底下還會搖頭嘆息,氣到抓狂!林智堅擔任新竹市長二屆8年,新竹市還被某些媒體評鑑爲「五星級城市」。但是,聽完他和法官的對話後,很多人都會相信,「林智堅説新竹有生產矽,所以台積電才會在新竹設厰啦!」這句話真的是他説的。
林智堅被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公開批評説,「他是草包」。結果林智堅一狀告向法院,控告吳子嘉涉嫌誹謗罪。吳子嘉日前聽完這段對話後,想必也要樂的大笑了,「草包果然如假包換」。 林智堅的論文抄襲案,其實不只是台大國發所一件,該件已遭台大學倫會認定抄襲取消碩士學位,連新竹中華大學的學士論文,也被認定抄襲而取消學士資格。
而這一次的開庭係因調查官余正煌,無端被林智堅指爲抄襲,才憤而對林提出誹謗之訴訟。 未料,同爲余正煌及林智堅台大國發所指導教授的國安局長陳明通,竟在開庭前「護短林智堅」委託律師發聲明反指調查官余正煌寄給他的研究計畫、論文,在研究設計方面大部分皆來自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計畫內容。 對於身爲恩師又是頂頭上司的「陳教授+陳局長」竟然如此「睜眼説瞎話」,余正煌非常氣念,除表明,「黨,聯合公司要攻我嗎?沒關係,我不會更差了,要戰就來!」也委託律師團發聲明駁斥。
余的律師團表示,余正煌碩士論文均是自行撰寫完成,不存在抄襲林智堅所稱「公版」的情形;林智堅所主張2016年2月1日撰寫的文字,都是余正煌撰寫後交給陳明通,但為了避免被他人抄襲,而將以APA註釋部分移除,所以林智堅所稱的「初稿」,均無任何APA註釋。
聲明並指出,陳明通今天發的聲明稿,稱「只是余正煌增加一點文獻探討,並引註」等語,純屬無稽。蓋凡寫過文章及論文者均知,一篇沒有任何註釋的文章,是不可能知悉相關文字的出處,更不可能大海撈針地把引用文章找出來,此乃常識問題,不懂身為一個教授、且貴為國安局長的人,竟然提出此種看法。
而對於陳明通一再偏袒林智堅「陷害」余正煌,令他連親人出殯的訃文都不敢具名,甚至工作受影響考績被打乙等,律師團表示,陳明通爲兩人共同的指導教授,為本案利害關係人,更事涉自身退休前擔任台大教職的正當性,應尊重台大內部調查,並靜候法院審理釐清,不應為左袒林智堅,一再書立聲明稿、透過媒體放話,而有失身為人師應有的風範格調。
再者,若陳明通主張2016年2月1日來源為陳明通撰寫的「公版」,而此「公版」整篇欠缺註釋下,身為台灣大學資深教授,豈非自認大量抄襲其他學者的著作,而未有引註,如此說法顯然荒謬至極。
另外律師團也強調,陳明通身為國安局長,在國際情勢動盪、兩岸情勢不穩,卻以私害公,為了林智堅的論文,傾全力對付余正煌,恐與身兼國安局長重責大任有違,務請三思。 對於余律師團的説法,「明通大師」則仍堅持「林智堅論文抄襲是冤案!」陳說,檢視余正煌最近向法院所提證據。
當年1月28日的論文進度,他發現在論文最核心的研究設計部分根本毫無進度,仍停留在論文寫作底稿階段。但同年2月1日林智堅的研究計畫,在他的指導下已完成雛形。他更無從、無理由將余正煌的檔案寄給林智堅,「所謂林智堅抄襲余正煌論文完全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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